嚴長壽:從基礎教育布局,儲備孩子面對未來的三大能力
現在的基礎教育布局,必須要看到未來二、三十年後,我們希望台灣要變成什麼模樣,以此原始反終,探討十八歲的「公民」應該具備哪些素養。以下,我試著整理出中學教育應該裝備青年面對未來能力的一些想法:
一、公民必須有「自律」的能力,以及不受駕馭、獨立思考的「思辨能力」,並且要有使命感及悲憫心,這些都是做為準公民及世界公民必須具備的基本能力。我個人深深以為這才應該是做為一個文化社會,學校必須在各種教育場域培養孩子的基本能力。
二、其次我認為學校要培養學生「生活」的能力,我簡單歸納「生活」為音樂、舞蹈、戲劇、文學、美術、體育、餐飲、接觸自然、永續綠能建築等素養,培養這些素養將可悠遊於生活,終身受用,一方面得以自處,另一方面可以從中探索出自我的潛能。
三、最後我認為才是「做事」的能力,尤其在當道之下,未來公民必須擁有不被機器取代的「做事」能力,也就是溝通、合作、創意等跨領域學習的能力。
公民的兩隻眼睛:自律與思辨
若以此為目標,學校自然要以全新的觀點來教育孩子。我們在台東的均一國際實驗中學,目前約有兩百位住校學生,收納了來自於花東山上、海邊,以及西部地區各種不同背景的孩子,希望這些孩子在多元背景的環境裡了解彼此。
我們的教育不斷強調孩子在擁有自由前必須先懂得自律,學會獨立思考,不被外界現象駕馭。而公民權必須要具備起碼的「做人」能力,它需要兩隻清明的眼睛,也就是自律與思辨力。
在討論「自律」時,我們難免要混雜著各種規矩、禁制的要求,先讓學生了解其目的,懂得尊重法治,養成自我約束的能力,經過嚴謹的教育之後,當學生高中畢業,走向社會化,面對全然開放的社會時,才能進退有據,成為一個正向積極的好公民。
但是,規矩、禁制還是只停留在「他律」的層次,只有行為表面的仿效,僅僅是出於別人規定而「不得不」遵守,缺乏內心價值上的認定與信仰;而「自律」卻是自己主動想做,不等別人要求,就會自我約束。
「自由」並不是「想做什麼」,就做什麼;或是「只要我喜歡,有什麼不可以」。正好相反,自由的最高境界,是如同德國哲學家康德所說的:「我不想做什麼,就可以不做」的高度自制力。
如果自由是奔馳的馬車,自律便是駕馭馬車的頭。沒有自律的自由是盲目的,沒有自由的自律是空洞的。「自律」是內省而來的自發力量,若非出於自由意志,其實是自相矛盾,「自律」最高境界是衷心認同這樣的價值,居心端正,坦誠磊落,不欺暗室,拳拳服膺,樂而為之,並不因有無人監看而增益或減損其內在價值。
人有動物性,並不會自然而然變成一個「可以自我要求的文明人」,人性本有的普遍脆弱、難拒誘惑與好逸惡勞,皆使得「自律」無法渾然天成、不學而能,自律來自於教育的精心栽培、潛移默化、長時間的克己復禮,外在行為的時時修練,最後才能由對與錯的區別,走向善與惡的抉擇,外塑與內具合而為一。而愈是有普遍而大量的自律國民,這個國家將愈是文明。
【書籍資訊】
《我所嚮往的生活文明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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